国家医疗保障局最近发布的一份答复函中明确表示,目前并不适合取消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中的“两票制”. 这一政策于2016年4月首次提出,旨在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乱象,并且保障患者用药安全. 然而,国家医疗保障局认为,“两票制”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.
原国务院医改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个部门于2016年12月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‘两票制’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. 该文件规定了在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中推行“两票制”,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,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.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,使中间加价透明化,两票管理系统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,减轻患者用药负担。
国家医保局指出,“两票制”的推行加快了药品流通领域的整合和规模化发展,成为治理药品市场乱象的一项重要措施. 从2018年开始,国家医保局与相关部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,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,从体制机制上重构了药品流通领域。集中带量采购有效净化了药品流通渠道,并且在已覆盖的品种中,生产和配送企业主动简化了流通环节和开票次数。
尽管集中带量采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,但仍有一些品种未被新的集采制度覆盖. 此外,一些竞争不充分的创新品种和独家品种也尚不能纳入集中带量采购. 因此,“两票制”在当前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.
国家医保局表示,两票管理系统下一步将会继续推动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,并加快扩大集采产品的范围. 同时,还将进一步完善挂网药品的价格形成机制,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发现机制,引导市场主体优化配送流程,避免药品价格虚高。
此外,国家医保局还将与相关部门协商,将“两票制”与其他相关改革措施相结合,共同推进药品采购和流通领域的改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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